2闺蜜面前激战小女友「性爱片流出」 男辩被逼性交…法官打脸

▲台北男子当众激战小女友,被一旁闺蜜拍下散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台北19岁男子阿志(化名)到国一女友小美(化名)家聊天,竟不顾小美2名闺蜜也在场,直接和小美激战一番,过程被其中一名闺蜜琳琳(化名)拍下,分享给其他同学观看。全案曝光后,琳琳遭移送少年法庭审理,阿志出庭表示,他是遭2名闺蜜胁迫才和小美发生关系,但法庭判定阿志说谎,两人是合意性交,而阿志被依妨害性自主起诉后,法院也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再依伪证罪,判处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志于2021年经友人介绍12岁少女小美(化名),两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隔年1月1日下午,阿志偕同小美的2名闺蜜到小美住处聊天,竟在房间当着2名闺蜜面前与小美激战,其中一名闺蜜琳琳(化名)拿出手机拍下过程,事后分享给其他同学看。

琳琳事后被少年法庭调查,阿志出庭作证时,辩称当时2名闺蜜强迫他和小美发生性行为,若他们不从,两人就拿旁边的东西丢他,还威胁不做就要让小美在学校过不去。

因阿志证词离奇,遭质疑2名闺蜜都是13、15岁的小女生,为何丢一些娃娃、布偶能强迫两人性交,对此,阿志表示两人强硬帮他脱衣,「我说不要,她们就硬来」、「她们比我大只,我无法反抗」,不过少年法庭不采信这番说词,认定他和小美是合意性交,阿志做了伪证后,也被小美父亲告上法院。

士林地院法官检视小美和琳琳在案发当晚对话,包含琳琳说「我很尴尬」,小美回「我今天跟他见面还直接上床…更尴尬」、「啊今天不是要去…用那些事情结果怎么变成你们看我打砲(表情符号)」,琳琳说「笑死不知道欸」,小美说「不过…说真的他好像没在小力」、「X现在超痛」、「还脚软掉(表情符号)」,琳琳附和说「所谓的被X到脚软」,小美回:「真的」、「确实蛮爽」。

另外,隔日小美和琳琳聊天,也表示她在等男友,说「妳懂吧(表情符号)」、「(表情符号)我叫他来的」、「(表情符号)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都显示小美和阿志为合意性交。

法官认为,阿志明明知道小美未成年,仍和她发生性行为,还为了逃避刑责出庭作伪证,应给予谴责,审酌阿志年纪尚轻,学历仅国中毕业,知识程度不高,且案发时亦仅19岁,和小美确有于网上聊天、交往数月,并非毫无情感基础等情,依犯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又犯伪证罪,处4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