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舞蹈师1天性侵2女学生辩「情欲流动」 法官打脸判7年
▲法国籍舞蹈老师布莱斯来台教舞蹈,却侵犯2女学员。(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法国籍舞蹈老师布莱斯(BLAISE)来台1年,开私人教室接受一对一授课,却趁着女学生练习之际,突然关掉电灯从后方侵犯,同一天就有2名女学生相继受害,却都隐忍不敢提告,直到辗转听说彼此遭遇后,才向警局报案。台北地院审理,依布莱斯犯强制性交罪、强制性交未遂罪,合并执行7年徒刑,并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据了解,布莱斯是在2023年透过经纪公司邀请,来台参与1场工作坊的表演讲座,原本的短期访台行程,因为深受学生欢迎,布莱斯索性在台北租了间舞蹈教室,采预约制,与学生进行1对1个别授课,教授号称最性感的双人舞Kizomba,排定的教学时间不会有房东或其他师生打扰。
今年3月16日下午,布莱斯在进行1对1舞蹈教学时,要求女学员A双手扶墙弯腰面向墙壁,擡高臀部练习扭臀动作,布莱斯突起色心,先将教室灯光关掉,再靠近安抚A女说「太紧张,应放松」,并强行将A女裤子拉下,要求她继续练习舞蹈动作,趁A女不及反应时,强行性侵得逞。
同日晚间布莱斯继续对另一名女学员B授课,借由教学慢慢靠近B女,并关灯要求B女以同样姿势练习扭臀,强脱她裤子意图性侵,经B女反抗才未得逞。
案发后A女、B女因怕家人担心、报案程序冗长等原因,原本都不想报案,而后发现受害者不只自己,为了避免还有更多女学员受害,鼓起勇气站出来提告。
布莱斯在审理时辩称,他站在A女身后就有了「性的感觉」,因A女没反对才发生关系,而B女不想发生关系,他就停手。布莱斯的律师则称,布莱斯教的是男女情侣间亲密互动的舞蹈,跳舞过程中双方可能因情欲流动,产生了性致,不能排除A女在合意性交后反悔。
但法官不采信布莱斯的说词,认为布莱斯所为对2女造成身心伤害,却还辩称自己不了解法律,错误解读被害人的意思,毫无悔悟之心,依他犯强制性交罪,处4年6月徒刑。又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4年徒刑。应执行7年徒刑。并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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