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员控散打「武状元」性侵 法官4理由判无罪
▲于志宇在武术界外号「武状元」,战功彪炳。(图/翻摄于志宇脸书)
在台湾武术界有「武状元」之称的散打高手于志宇遭控性侵女学员案,由于女方始终未出庭,法官认为她习武多年,「并非无能力抵抗之孱弱女子」,且案发后2个月才报警,无法证明于男性侵,判于无罪,全案可上诉。
根据检方起诉,于志宇是拳馆负责人兼教练,被害人(以下称A女)于2015年7月底、8月初起至该拳馆学习。8月13日晚间9时30分许,他邀A女到拳馆房间内,基于强制性交之犯意,触摸及亲吻A女胸部,A女明确表示「不要」、「你会错意了」等语,并闪躲至角落后。
但于男不理会,脱去女方衣裤,以手指性侵后再强迫A女为他口交2至3次,并强制性交得逞;事后A女将此事告知另一名教练,全案才曝光,于男遭检方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嫌起诉。于男出庭时喊冤说,他与A女关系良好,案发当时误以为2人单独共处一室,可以更进一步,否认性侵,不理解对方为何提告。
法官认为,女子习武多年,并非无能力抵抗,当被告欲侵犯时即应立即抵抗、离去,为何会让对方脱去衣裤性侵?其次,A女对检警表示,过程中被告并无使用掐脖子等暴力方式,案发后也没有验伤,无从佐证被告有她所证述「压上来」、「把我头押着」等强暴行为。
第三,A女于案发后近2个月才报案,且于警询、侦讯时均表示没有要提告、不打算主动报案;第四,A女屡经传唤均不到,法官无从经由检、辩双方交互诘问发现真实。根据上述理由,于男一审获判无罪。
判决出炉后,于男昨天在脸书po文,「出事之后声誉受损,慕名而来的学生变少了,但我却调高了学费,因为我不想有人是只因为我这便宜才来我这练习,就算调高学费会让拳馆门可罗雀负债经营,但至少每一个来的人都是真的因为认同我的实力来和我学功夫的,我要的也就只是单纯的一个感觉。谢谢信任相挺支持我的人,因为你们让我能坚持不改变的走到今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