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性骚扰「到医院谎称阳痿」 法官判无罪...理由曝光!

谢男被控公车上对女大生性骚扰,但因事证不足而获判无罪。 (图/示意图,无关本案/达志示意图)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女大生「小花指控搭公车时被一名谢姓男子2度用性器官摩擦屁股,吓得她赶紧告诉司机,而司机也将公车开到派出所报案,但谢男却在检方侦查时,到医院请求开阳痿证书,却被医生发现他的性功能正常,但台中高分院仍旧判谢男无罪确定,理由是「小花」的指控缺乏证据,也没有目击证人

判决指出,「小花」于2016年3、4月间搭公车回家时,感觉自己的屁股被异物摩擦,转头查看后发现一名男子用生殖器不停摩擦他的屁股,让她吓得赶紧下车,而事隔约两个月后,她又遇到同一名男子用同样手法对她骚扰,因此吓得告诉公车司机,而司机也协助将车开到派出所。对此,谢男辩称,自己是不小心碰到,绝无刻意用生殖器摩擦,但「小花」却表示,她两次都亲眼看到对方的生殖器是勃起的状态

台中地院认为,「小花」的说法有矛盾,而公车监视器也没拍到过程,缺乏有力证据。台中地检署上诉二审后指控,谢男案发后还到两间医院请求开阳痿证明,却被医生发现他性功能正常,并怀疑他别有所图,但台中高分院同样认为,「小花」遭骚扰的证据不足,且谢男求诊宣称阳痿一事「不负自证无罪」,不能因为谢男求诊谎称阳痿,就认定他犯下性骚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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