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喊「给你催下去」挨告恐吓 法官翻台语辞典解答

老板语音讯息提到「先给你催下去」,挨告恐吓。(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一名邱姓男子向昔日陈姓老板借用机车却没依时间归还,对方因机车内有重要资料而心生不满,以LINE发送语音讯息「X你娘XX,...,林杯去没有先给你催下去,林杯X你娘的!」认为遭到恐吓,而检方也提起公诉。不过,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查询「催」字的意涵,是指促使行动开始或加速进行,不算「恶害告知」,因此判陈男无罪。

判决书提到,陈男坦承有传送语音讯息,但坚持否认有恐吓危害安全犯行,并辩称「我有讲这些话,但我不是有心的,那时候我是老板,我摩托车邱男骑,我客户资料都在摩托车里面,原来他说下午会把车骑来给我,但是他下午人跑不见,我找不到他,打电话或LINE他,都不接也不回,当下我也急了,我讲这些话没有要表示要伤害他或恐吓他的意思」。

法官调查发现语音讯息内容虽然语气不善、用语亦非文雅,但陈男多在抱怨邱男骑走机车,又不与他联络,实际上均未具体提及将会如何加害生命身体、自由、财产名誉之举,根本未见有「我要打死你」、「我要揍你」等寻常恐吓字眼,难认恐吓。

另外,法官也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查询「催」字意涵,是指促使行动开始或加速进行之意,语音讯息应是欲表达若再不主动联系,将前往住处等待,以便碰面,进而催讨机车,陈男仅因工作受阻,导致心情不佳,用语或语气上较为直接、强烈,并夹杂脏话而已,难依此用语即「『催』下去」就认为是恶害告知。

最后,法官查无其他积极明确证据,足认陈男所为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因此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