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男呛:我会找人去找你! 法官认定「这不算恐吓」判无罪
▲赖男气不过拿不到钱,怒呛「我会找人去找你」。(图/视觉中国CFP)
一名赖姓男子因为没有收到李女的房屋仲介费,又找不到人讨债,便打电话给对方的丈夫郑男,想寻求解决问题,但遭到拒绝后便怒呛「我会找人去找你」,还说自己和朋友都是「有的没的」,挨告后被依恐吓罪判处拘役20日,不过上诉后二审法官有不同的见解,认为赖男是用自嘲语气说「有的没的」,没有恐吓含意,因此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确定。
据判决书,赖男接受李女委托帮忙卖房子,但事成之后却收不到仲介费,也连络不上人,前年8月15日下午便打电话找李夫郑男,但郑以工作繁忙想打发掉,气得他呛「我知道你在某公司上班,我会找人去找你」。
赖男隔天晚上又打给郑男,这次李女边录音边接听,并质问「你说要找人去找我丈夫,是什么意思?」,他回答「我找我朋友而已,我朋友刚好在这家公司(意指是郑男的同事),刚好,有的没的、有的没的一堆」,李女一听也反讽「我知道你朋友都有的没有的」,他也回答「对啊,我本来是有的没的」。
一审法院审理时,赖男否认有恐吓之意,但法官认为虽没有直接恐吓,但却暗示他的朋友是「有的没的」,也就是「非属善类」,有可能加害李女与郑男夫妻身体或自由,导致这对夫妻处于恐惧状态,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2万元。
赖男事后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则认为赖男是用自嘲的语气,说自己是「有的没的」,对话中也没有任何加害李女与丈夫的话语,虽然不友善,但不能算是「恶害通知」,更没有谩骂、恫吓、威胁或强迫话语,应因此难认构成恐吓罪,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确定,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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