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黎智英恐吓记者判决结果出炉! 3年前呛「找人搞你」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17年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大飙脏话「X你老母」等,还威胁「我实揾人搞×你」(我一定找人搞你),吓到受害男记者确诊忧郁。该案今(3)日下午裁决,黎智英罪名不成立。法官认为,黎智英只是在一时冲动下,失控地说出有关字句。
法官今(3日)判决时称,男记者并非诚实可靠证人;黎智英只是在一时冲动下,失控地说出有关字句,所以罪名不成立。当时,旁听人士闻裁决拍手。此前,他于下午约2时25分抵达法院,低头快步走入法庭,没有回应记者提问。
综合港媒报导,黎智英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表证成立后,不出庭自辩。裁判官于上周开庭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今天下午在西九龙法院裁决。
被告黎智英(72岁)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记者受惊。
▲黎智英还涉及违反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参与非法集会等多起案件。(图/路透)
男记者早前出庭供称,他于当晚在正常采访工作期间,远距离拍摄被告,遭被告「怒视」。等到他结束工收拾器材时,黎智英突然来到半公尺之外,用右手食指指向他,飙粗口「X你老母」等,并称「我一定会找人搞你」、「我拍你照了」等,令该名记者心理受创,需向精神科医生求助。
针对案件,黎智英先前曾向警方供称,这名记者24小时跟拍他,不断挑衅,他才会脱口说粗话,黎智英还自称是「斯文人」,从没想要「搞」过对方。
对此,原告律师指出,记者是诚实的证人,黎智英在没有受到挑衅的情况下,对记者说「一定会找人搞你」,还补一句「我拍你照了」加强恐吓效果,认为他确实有意图恐吓记者。原告律师强调,记者有权拍摄公众集会,加上拍摄黎智英时一直保持距离,「如果被告不想被拍摄,应远离记者,而非走近记者」。
此外,除了这起官司,黎智英还涉及违反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参与非法集会等多起案件,这些案件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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