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朋友「分享」智障女友兼车震 精障男判刑8个月!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一名19岁轻度弱智青年,将同为轻度弱智的未成年女友「借」给35岁的弱智友人「分享」,而且还在山上车震」!

两人之前承认3项「跟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者非法性交」罪,辩方5日求情时引用外国网上「换妻/交换男女朋友事件,以证明法律上并无错。但法官并不采纳,指其行为「道德错误,法律上亦不允许」,判35岁被告8个月徒刑

律师引例指「饭饭之父」不违法

原为情侣关系的被告梁颂贤(19岁)与15岁女事主X,案发后已结束男女朋友关系。辩方进一步求情,指被告「无一般人较强的道德观」,因此「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大不了」。他又引述被告的话说,X当时对跟别人发生性行为「非常乐意」,又举例指出,外国网上也有许多「换妻/交换男女朋友」的事件,因此在法律上亦不算触法

至于另一名被告叶锐华(35岁),辩方指他当时不知事件的严重程度,现在已经后悔,当时只为好奇心而犯案。但法官分析说,叶自初三毕业工作至今,必有较多的生活经历经验,他在案发前致电X询问可否性交,当日又驾车接载梁及X;完事后更要求X不可告诉家人,可见他清楚其行为在道德及法律上亦不允许,但考虑他过往一直努力工作,终判他8个月徒刑。

另外,由于梁仍未满21岁,法官为他再索阅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及年青罪犯评核委员会报告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判刑,期间梁继续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