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规定!性侵犯玩脸书要加注犯罪纪录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梅根法案还卡在「远得要命」王国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通过一项新法律,要求有性前科或曾有猥亵儿童纪录罪犯,使用脸书(Facebook)等社群网站,一定得加注犯罪纪录。

跟台湾截然不同地是,美国有「性犯罪者登记」的资料库,并强制曾犯下重大性侵或性侵儿童的人,一定要向各州政府登记。而台湾连第一步都还没施行,更遑论第二步在社群网站注记使用者的犯罪纪录。

上月桃园县高中女老师遭杀害,5月21日下午被发现陈尸电梯附近的废水池内。凶手黄建宪曾有性侵9岁女童前科,也让不少网友怒吼,呼吁立法院应重新思考「梅根法案」的可行性,公布台湾的性侵犯个资与居住地点

▲2012年5月22日,桃园县某高中林姓女教师,遭到有性侵前科的凶嫌黄建宪劫财杀害,双手遭到反绑陈尸在住家消防蓄水池。(图/东森新闻提供)

去年原本有立委提案仿效「美国梅根法案」,要求公布性侵犯个资,若性侵犯再犯机会高,可施化学去势。但是最后这两部分修法都未纳入,立院仅作成附带决议,要求卫生署法务部内政部邀集专家学者召开公听会,就其适法性、医学伦理人权社会公义与相关配套,广泛搜集意见后研酌。

在美国民众只要透过网路搜寻,就能从警局或州政府的资料库,查到自己所在社区附近是否有性侵犯居住。

脸书使用条款规定,禁止登记有案的性犯罪者申请帐号,倘若罪犯是注册会员,任何人都可检举,脸书会在确认后停用帐号。

加州在1947年率先推出性犯罪者登记制度,1994年,名为「贾可布魏特尔灵法案」(Jacob Wetterling Act)的美国联邦法律,要求全美各州必须订定法律,强制规定犯下重大性侵案件或有性侵儿童前科者,必须向各州主管机关登记。

州政府根据此项法案,在10年期间内要每年确实查核性侵犯所登记的资料是否属实,若是有高度再犯风险的人,一辈子都要接受州政府每3个月1次的地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