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假释犯杀女老师 民进党立委薛凌再提鞭刑惩恶狼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桃园县育达高中餐饮女教师林伊葭命案,由于嫌犯黄建宪曾在未成年时犯下性侵案,出狱后警方却没有任何强制力干涉他的自由,造成女老师无辜遭到杀害。民进党立委薛凌24日建议参考新加坡,立法鞭刑严惩恶狼,并呼吁相关部会召开公听会,进行公开辩论

《ETtoday新闻云》曾刊登网友文章「鞭刑是吓阻酒驾的有效方法!」,文中有鞭刑影音,引发相当大的回响,多数网友都赞成应该仿效。在女教师无辜被杀害后,引发社会对于性侵犯的处理争议法务部亡羊补牢表示,未来不会再让性侵累犯者假释;而国民党立委则提出性侵超过3次者,建议执行化学去势

民进党立委薛凌则指出,她在2007年提出针对恶性重大性侵犯施以鞭刑立法的诉求后,当时苹果日报于2007年3月19日的民调显示:91.57%赞成鞭刑,只有4.48%反对!而当时台湾最大的网站Yahoo奇摩网做出来的调查,有95.2%赞成对性侵施行鞭刑,参与Yahoo奇摩网投票的网友中,19-40岁投票网友占总数81.5%,可见青壮年族群相当支持鞭刑惩恶狼。

薛凌表示,外界对鞭刑持反对声浪大概有成效及人道等两个面向,如果参考新加坡,在成效方面,根据学者陈春生研究新加坡政府估计每年实施鞭刑者超过一千人以上,实施鞭刑后,有效改善治安,且根据新加坡最权威报纸海峡时报1994年民调,几乎九成以上人民认为应维持鞭刑,赞成对强暴犯、拥有枪械猥亵罪和抢劫犯实施鞭刑的民众均超过八成以上,治安改善和民调支持成为新加坡维持鞭刑的理由

至于人道方面,鞭刑立法是针对恶性重大性侵犯或累犯,甚至也可包括恶意侵犯他人身体,包括对亲人家暴成伤或成残、恶意伤人飙车族暴力犯,但如果外界对于人道立场有疑虑,薛凌认为可以委由法务部等部会举办公听会或辩论会,进行公开辩论,由正反双方来表达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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