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姊妹花母女档 恶狼判无期刑
李姓男子接连性侵姊妹花、母女档,宜兰地方法院审理后,指李男「犯行实令人恐惧」,判处他无期徒刑。(李忠一摄)
李姓网拍公司负责人去年7月假释期间,以拍摄广告名义,迷奸应征的女模姊妹花,逃亡时又闯入认识的住户家,持改造手枪控制一家四口后,性侵母女2人得逞。宜兰地院直指李男「犯行实令人恐惧」,不让他与社会长期隔离,不足以保障公众安全,6日依强盗强制性交等罪重判李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李男因犯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等案件,判刑11年确定,2013年假释出狱后成立网拍公司,见前来应征的一对女模姊妹颇具姿色,就以药物迷昏2人性侵得逞。被害人报警后,李男透过前妻向姊妹花中的姊姊称愿以100万和解,但被害女模不敢出面、也不敢答应。
判决指出,李性侵女模姊妹案遭追缉期间,他透过关系取得一把改造手枪,借故进入认识住户家,虽女屋主及其子女都在家,但李竟直接亮枪挟持3人行动,表示「要借住2天」,又在等到男主人返家后,以束带控制被害人一家,还扬言「敢叫的,全家都得死。」接着连续性侵女屋主及女儿,强盗9000元离开。
李男性侵母女后,佯称要拍广告,用假名诱骗女模姊妹花的姊姊出门,再持枪控制她的行动并性侵得逞。李为逃避警方追缉,还挟持姊姊故作情侣,胁迫姊姊和他逃亡。女模姊姊一度面临生死交关,被迫乖乖配合,在板桥车站获释后仍陷入极度惊恐,甚至还以家人安全为由,吓到请求警方不要抓李男,但警方仍循线将李男逮捕到案。
判决指出,被害人审理期间,提及李犯罪过程心有余悸,极度悲愤、伤痛,李不顾被害人一再哀求、劝说,还怪罪他人报案,为复仇拘禁、挟持、性侵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深远的伤痛及恐惧,毫无同理心、恶性极为重大,非使与其社会长期隔离,实不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