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骂弟「早晚被车撞死」 检不起诉:相骂没好话

▲兄咒骂弟「早晚有一天你被车撞死」遭告桃园地检署判不起诉。(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陈姓兄弟长期不和,两人于今年1月14日吵架,陈姓弟弟对于遭到兄长咒骂「我一定会看到你被车撞死」等话语,以及将杂物堆放其住处门口,不满怒告其兄恐吓胁迫等罪嫌案经桃园检方侦查终结,以陈兄虽出言诅咒其弟,却非恐吓胁迫,而陈弟只要推开杂物,就能自由进出,不构成妨害自由等罪嫌,予陈男不起诉处分

桃园地检署指出,46岁的陈男遭他弟弟指控,今年1月14日当天,陈兄在他的住处与他吵架,过程中陈兄咒骂他「早晚有一天你被车撞死」、「我一定会看你被车撞死」,还扬言「我绝对要跟你玩到底」,让他心生畏惧。

陈男的弟弟说,哥哥不只在吵架时咒骂他,之后还将垃圾、杂物堆放在他的住处门口,让他无法打开铁门,还将他的延长线电源拔掉,导致他的住处停电,已涉嫌触犯家庭暴力罪的妨害自由等罪嫌。

检方认为,「相骂没好话!」陈男的咒骂,仅可算是单纯警告的「出言不逊」或「诅咒」,而非恐吓胁迫的「恶害通知」,不构成恐吓。而陈兄虽将垃圾与杂物堆放在弟弟住处门口,但陈弟只要用力推开垃圾后,就能开门自由进出,显见他的行动自由并未被剥夺。因陈男的罪嫌不足,桃园地检署已予他涉嫌家庭暴力罪之妨害自由等案件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