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伊葭条款? 蓝委纪国栋:性侵超过3次 建议化学去势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县育达高中餐饮女教师林伊葭命案嫌犯黄建宪曾在未成年时犯下性侵案,出狱后警方也没有任何强制力能干涉他的自由,造成女老师无辜遭到杀害。对此,法务部政务次长吴陈镮23日表示,未来不会再让性侵累犯者假释;国民党立委纪国栋也说,如果性侵超过3次,建议可执行化学去势

▼育达林姓女师陈尸废水池,竟是21岁性假释犯所为。(图/东森新闻)

21岁的黄建宪犯案时年仅15岁,服满3年半的刑期出狱,由于犯案时未成年,按照现行法令规定,任何列管措施对他都没有用,只有当时他户籍所在的新北市 板桥警方将他列为治安顾虑人口,两、三个月去视察一次,但也没有强制力,就算人不在,也只能纪录他「行踪不明」;这回他跑到桃园居住,辖区桃园警察不知道有这号人物

内政常务次长曾中明23日带领警政署副署长林国栋、刑事局副局长杨源明等人,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询,法务部政务次长吴陈镮、调查局副局长王福林等人也列席无党籍的立委高金素梅认为,就是因为法务部给性侵累犯假释的机会,才会令无辜者受到伤害;亲民党立委张晓风则说,虽然假释性侵犯看来仁慈,但另方面则是毁掉一个家庭

国民党立委纪国栋(如下图资料照片,翻摄自YouTube)更提问,法务部有没有研拟化学去势的可行性?吴陈镮回复卫生署有在研究;不过纪国栋指出,性侵犯再犯率高达7、8成,如果一直在考量人道立场,那即使研究再多次也没用,他建议如果性侵超过3次,就可执行去势;陈镮表示,目前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处理,日后性侵累犯绝对不会再给予假释。

其实,化学去势不仅在台湾引起讨论,根据南韩中央日报》报导,45岁的朴某自1984年至2002年间,在首尔、仁川等地共四次对四名未满13岁的女孩实行性暴力或性侵害,他出狱后每2、3个月就再次对儿童下手,已经服刑近20年。精神鉴定结果判定其为少儿性嗜好症患者,被判处为化学去势适用对象,朴某也在23日开始首次药物治疗,他是南韩2011年7月实施「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的首例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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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性侵累犯不再给予假释黄建宪板桥溜到桃园 体制害死育达女老师专挑小女孩下手 南韩儿童性侵犯化学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