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就赔1000万 法院:无效

博士后白女士持有家属进京落户指标,事前她与丈夫胡先生签了一份“落户协议”,约定帮丈夫在京落户,如双方离婚,丈夫要补偿1000万元。后因双方矛盾白女士依该协议起诉离婚并要求补偿。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北京海淀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认定1000万元的“落户协议”无效。

据了解,白女士和胡先生曾是一对校园情侣。白女士学习成绩优异,博士毕业后继续在京从事博士后研究。胡先生硕士毕业后选择留京工作。两人登记结婚后第二年,白女士获得落户北京的资格,按政策作为配偶的胡先生,也可以随其落户。

▲北京海淀区法院认定,白女士主张按“落户协议”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无法律依据。

落户前,白女士向丈夫提出签订“落户协议”,内容为:胡先生随白女士落户北京,如果双方离婚,胡先生给白女士补偿款1000万元,同时标注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胡先生在协议上签了字。

事后,二人因长期矛盾,于2020年到海淀区法院诉讼离婚。

法院认为,该份“落户协议”属于经济补偿的约定,从签订过程及协议内容看,既非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也非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因此白女士主张依此协议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无法律依据。

海淀区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但驳回了白女士按协议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我国法律实行结婚自愿、离婚自愿的基本原则。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类似协议,只能是对双方共同财产的约定,不能对结婚、离婚行为进行约束。

法官指出,此案中的“落户协议”,与近年兴起的夫妻“忠诚协议”有相通之处。近年来,夫妻间签订“忠诚协议”现象越来越普遍。一般来说,“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在婚后达成的、要求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必须实施一定行为的约定。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法官分析认为,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这就可能导致为举证而窃听电话、私拆信件,侵害个人隐私权的事件发生,甚至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另外,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延伸阅读: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彭某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彭某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

判决书显示,彭某于2018年7月入职爱奇艺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双方签订期限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非京员工落户协议》,约定彭某自愿承诺将不间断地在爱奇艺工作5年,若在服务期内自行提出辞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以及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等原因停止提供服务的,应支付给爱奇艺补偿金(标准为5万元乘以未服务年限),且应在离职前向以货币形式偿还全部欠款,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加付1%逾期罚金

2019年12月,彭某户籍进京手续由爱奇艺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2月28日彭某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3月27日解除,离职前彭某每月税前工资为28500元+补助500元,爱奇艺认为彭某离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远超出协议约定的数额,要求彭某赔偿经济损失16.6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明知其签署的协议中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在户籍进京手续办理完成两个月后即提出辞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一审酌情判令彭某应向爱奇艺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彭某和爱奇艺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