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庭先判? 新月梧桐夫妻离婚法官裁定「无效」

东森新闻记者萧洸志/台中报导

台中知名餐饮集团新月梧桐创办人罗友竹前夫博文,日前才因为离婚后各自嫁娶,牵扯不清的赡养费闹上新闻版面,告上法院追讨1400万元,但男方主张过程瑕疵平面媒体报导,台中地院审理该案时,代书母亲印章盖章签名,并非亲自见证裁定无效,驳回罗女的请求,双方听到消息都很惊讶,直说还没开庭怎会判决。

「还没判!还没判!原本是6月10日,现在又改期了,好像是我也搞不清楚,我要问我律师。」翁博文看到平面媒体报导,法官判决和前妻离婚无效,语气中充满惊讶,直说原订6月10日才要开的庭,怎么会现在就判决?

事实上,和翁博文一样不相信的还有罗友竹,她受访时谈到,「因为我跟我加拿大先生是去法院公证结婚的,我们也在加拿大那里,已经申请我的移民部分,所以这些都有被检视过了。」

两人难以置信不是没有原因,因为要是法官裁定婚姻无效,等于双方都犯了重婚罪,翁博文也无须支付赡养费,但是6月10日要开的庭早就延到6月24日,这时竟然传出婚姻无效的裁定。

罗友竹整理思绪,把希望寄托在《家事事件法》。她说,「《家事法》有做稍微修改,也就是如果法官确定,我们第二个婚姻都是善意无过失的话,第二次的婚姻就不会是重婚,变成那个婚姻是有效的。」

原本是人人称羡的夫妻档,在台中美术园道经营餐厅,9年前离了婚,罗友竹指控前夫,原先承诺1个月30万元的赡养费一毛也没给,因此告上法院追讨1400万元,但男方主张离婚过程有瑕疵无效。

法院审理,李姓代书以自己和母亲为证人,但母亲没有亲自见证签名盖章,认定离婚无效,只是两人口径一致,法院还没开庭怎会判决离婚无效,裁定到底从何而来?当务之急就是请律师了解状况,毕竟对女方来说,这是最不愿意见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