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殴离婚再互告 怨偶上法庭和解都判无罪

洪男施女这对怨偶,吵到快离婚互相声请保护令,不料竟因互殴一起挨告。(图/达志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洪姓男子施姓女子于2020年5月间离婚,但先前曾互相声请保护令,2人于2月间互殴、互告伤害,却一起被检方以违反保护令起诉,夫妻平时吵得凶,在庭上却相当团结,其称保护令是4月才下来,2月互殴并无违反,事后也一起撤回伤害告诉,北院日前判夫妻俩,违反保护令部分无罪,伤害罪公诉不受理。

洪男与施女于2020年2月间、尚未离婚时,因争吵互殴、互相声请保护令、互提伤害告诉,经协调后,于5月间登记离婚,经4月29日保护令核发后,2人依规定,不得对彼此施加身体精神不法侵害。

检方认为,2人于互殴中,施女额头眼睛双手手指擦挫伤,而洪男则脸、眼擦挫伤,除犯伤害罪外,也违反保护令,将他们双双起诉,夫妻于审理时虽已离婚,但口径却相当一致,称4月底才领到保护令,2月时的互殴并没有违规

法院认为,检察官起诉的行为,是2人声请保护令的原因,而不是保护令核发后的犯行,洪男与施女2月互殴时,保护令尚未核发,自然也没有违反的问题,而2人也撤回彼此的伤害告诉,本件2人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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