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官将财产都判给女方 再和她结婚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湖南省永州一对夫妻闹离婚,法官审理后,判这对夫妻离婚,并对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女方获得房子地皮家庭财产;男方则获得女儿抚养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等家庭债务和债权。数月后,法官与女方登记结婚。

▼夫妻离婚,法官把财产都判给女方,再和她结婚。(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根据《中新网》指出,永州一对夫妻成森林杨晴 (化名)的离婚,经历两次诉讼。第一次是2006年8月,杨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次诉讼在一名女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杨晴可获得人民币18万元现金补偿;成森林则获得土地、房产及其他财产,同时承担债权债务,女儿由成森林抚养。杨晴随后撤诉,诉讼不了了之。

2年后,杨晴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名周姓法官成为此案的主审法官;判决结果,杨晴获得位于永州市区繁华路段的一栋房子,及一块面积为460.6平方米的土地,而成森林获得的均为债权。

成森林透露,离婚案终审后不久,周姓法官便调至法院执行局,在2011年7月,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杨晴与周姓法官则在2012年4月登记结婚。事件引起舆论关心,周姓法官也遭到停职,相关单位全面调查是否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