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开庭「判决书却先写好了」 高院法官惊爆未审先判!
图文/镜周刊
本刊调查,葡萄王集团旗下的葡众公司一名庄姓直销商,与合伙人因股权纠纷闹上法院,法官还没开庭审理前,庄姓直销商到法院阅卷,竟然在卷宗里发现判决书已经写好,且判她败诉。庄姓直销商非常气愤,将判决书影印下来当成证据,控告法官渎职,不料案子还没结,最近她却被高等法院依侵占、窃盗判决书的罪名移送法办,过程十分离谱。
葡萄王集团旗下的葡众公司直销商庄小姐,今年6月8日被台北地检署传唤出庭,传票上写的罪名是「侵占」。庄一头雾水,从桃园住家赶到台北地检署出庭,才知她被控侵占、窃盗判决书,而将她移送法办的竟是高等法院。
本刊调查,庄小姐与合伙人因为股权纠纷对簿公堂,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庄败诉,庄不服上诉二审。高院承审法官谢碧莉去年九月收案后,通知庄10月7日出庭,庄则在10月4日先到高院阅卷,结果竟然在卷宗里发现一份已写好、判她败诉的判决书。
庄小姐竟遭「未审先判」,她怀疑谢法官的公正性,于是影印判决书当证据,向高院政风室检举,书记官获报后,与庄当面沟通,要求庄归还判决书,庄认为自己是合法阅卷取得,不肯就范。庄小姐气不过,到台北地检署控告谢碧莉及书记官渎职。不料案子还没结,庄却反被高院移送法办。
庄小姐气愤地说:「我6月8日出庭后没几天,就收到北检的公文,说我告谢法官的案子,因『查无不法情事』签结。一次庭都没开过,判我败诉的判决书就已经先写好了,证据明确,北检却说查无不法,这分明是官官相护!我依法阅卷取得判决书影本,却被控侵占、窃盗,实在太夸张、太离谱了!」
一名资深法官告诉本刊:「为了节省时间,部分法官的确会先写好判决书,但至少是在开过一次庭、听过当事人的说法后。我当法官这么久,第一次听到庭都还没开,判决书就写好,且还附在卷里的事情,这真的是太离谱!这种事传出去,台湾司法的公正性,又将再次被大众质疑。」
本刊调查,谢碧莉法官来头不小,她不仅当过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副厅长,还是现任法务部长邱太三在司法官训练所受训时的同学。六年前,谢曾透过人拜托邱太三,安排法官协会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见面,希望推动《法官法》修正案,此事在司改国是会议期间被掀出,让谢碧莉的角色受到关注。
至于,质疑谢碧莉「未审先判」的庄小姐,在10多年前加入了葡众,成为旗下的直销商,贩售葡众生产的保健食品,也因此认识了同为直销商的一名警官夫人。
庄小姐告诉本刊:「警官夫人的下线很强,每个月可做到1千万元业绩,但她分到的奖金很少。她看我奖金领得很多,认为我比较会经营,所以主动找我合作。」
庄小姐说,她为了与警官夫人合作,放弃自己的直销权,然后跟对方签了合伙契约,开了一家「永冠公司」,因葡众的制度,「公司」比「个人」有利,以公司名义向葡众领奖金,拿得比较多。
为保障双方权益,庄与警官夫人约定,由对方挂名公司负责人、保管提款卡,但公司的存折、印章由庄保管,公司获利一人一半。
庄小姐强调:「我会与警官夫人合伙,除了看中她的下线强,也因为她的老公刘惟凯是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队的小队长,公司若遇到问题,可帮忙摆平。当时我跟她签约,她老公也全程在场,葡众发下来的奖金,我也都汇到她老公的个人帐户。」
庄与警官夫人合伙经营直销生意之后,果然收入大增,每年的奖金收入都有5、600万元,2人对分。但2年后,双方出现裂痕。庄小姐说:「警官夫人竟然以公司负责人的名义,向银行谎报存折及印章遗失,用自己新刻的印章重办存折。」
庄小姐告诉本刊,后来她去银行无法领钱,才知道此事,她认为警官夫人把公司的钱占为己有,于是向桃园地检署告对方侵占。但因为帐户内的钱没被领走,且警官夫人后来又还了庄90多万元,最后获得不起诉的处分。
庄小姐说:「她获不起诉后,变本加厉,不但不把奖金分给我,还向葡众申请『非本人禁止出货』,让我向葡众下的订单全部被退,甚至还禁止记帐士让我看公司的帐。公司登记的地址是我家,且登记费用也全都是我出的,她却见钱眼开,把我给一脚踢开,实在太恶劣了!」
为了讨回公道,庄提起「给付股东利益」的民事诉讼,要求警官夫人还她一半奖金,警官夫人虽然坦承私下到银行变更印鉴,但是因为庄「未依约缴付信用卡债务、未经同意领取零用金」,她身为永冠公司负责人,是为了公司利益才这么做。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庄告错对象,应要告「永冠公司」而非警官夫人个人,判决庄败诉。
庄不服,上诉二审。警官夫人向高等法院答辩:「庄从2013年5月后,就没再向葡众买产品,依照我们的合伙契约,庄没提供劳务,当然不能分配奖金。」庄则反驳强调,自己没向葡众订货,是因合伙人阻挠;警官夫人则引用葡众的直销商营业守则「直销权仅授予公司负责人」的规定,说自己没有问题。
高院最后采信警官夫人的说法,二审再判庄败诉,庄上诉三审,目前官司仍进行中。庄小姐不满地说:「当初我跟警官夫人签合伙契约时,葡众的规定是『直销权授予公司负责人及股东』,后来葡众改了规定,却没告知我,让我损失近1千万元,我一定会追究葡众的责任。」
被庄控告的警官夫人为了反击,提出「交付印章」的诉讼,要求庄交出公司相关印章。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庄无权持有印章,判庄败诉。就是因此案,庄上诉二审,碰到高院法官谢碧莉,才爆发「未审先判」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