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协定送立法院消失了 未审过AIT却抢先公开

▲「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送到立法院就不见了?!(图/示意图/立法院官网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政府单位对于公文处理应该都有一套严格规章,但最近却发现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与美国在台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简称AIT)2月5日重新签署的「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明明3月7日就在行政院院会通过,要送往立法院备查,但现在立法院居然找不到这项协定,但是美国在台协会的网站却公开了这项协定内容,到底怎么回事?

台美断交后,双方在1980年10月2日签署「台美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但是30多年来都没有增修任何条文,直到驻美代表处爆发刘姗姗虐佣案之后,才让外界惊觉原来我方外交人员出入境美国都是拿「E-1条约商人签证」(E-1 Treaty Trader visas),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意味着在美国犯法,要跟一般人一样接受法律制裁。

至于立法院找不到公文的原因,根据立法院幕僚说法,是因为立法院长王金平指示暂不处理,原因是立法院会期的最后时间要处理政府预算。问题是,立法院以审预算为由不排程,却让晚2个月签订的台日渔权协议审过了,这说法根本就不通!

最奇怪的是,立法院神秘隐藏台美协定,但是美国在台协会却在网站上公开了这项内容,而且这项协定早在2月立法院新会期报到后就签署,如今5月31日休会日也要到了,却仍然没有通过立法院备查,到底哪时候可以让立委们审核、政府各部会对于台美协定认知差异的原因为何,恐怕都是未知数。

2.增加对双方代表机构派驻人员及其家属的法律保护:

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不受逮捕拘禁、豁免作证义务、及其财产获更多保护等。

3.华府驻美代表处之外的办事处无法享有完全刑事豁免:

规定除非触犯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行,否则不能予以逮捕或拘禁,至于豁免作证义务,办事处所有人员也只享有有限度的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