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推11项法案涵盖4大类 协调立法院优先排案审议

(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即将开议,考试院今天将攸关考试院的优先法案清单,包含考试院组织法修正案、退抚基金管理局组织法草案等11案,函送立法院优先审议。考试院表示,这些法案皆涉及文官制度改革且具迫切性及重要性,将积极协调立法院优先排案审议,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务的推展。

考试院指出,送交立法院本会期的优先法案可分为4大类。包括:

一、「法律专业人员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部分,是为了落实司改国是会议决议,使法律专业人员来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专业知能,并将法律专业人员之资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统合规范。

二、「考试院组织法」、「铨叙部组织法」、「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条例」等3项修正草案、「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局组织法」草案,以及「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废止案部分,是为因应112年7月1日实施的公务人员个人专户退抚新制,考试院正式启动组织改造,所涉及的配套法案。

另考选部为达成考选转型精进策略目标,衡酌组织架构与员额配置的适切性,修正「考选部组织法」,以具备擢才所需要的机动性与应变韧性。

三、「公务人员升迁法」修正草案部分,是为了让现行公务人员升迁制度更臻完善,强化功绩导向之升迁原则,将原定「资绩并重」修正为「功绩原则」,促使各机关更重视公务人员的绩效表现,并鼓励公务人员积极任事,进而提高政府施政效能及服务品质。

四、「典试法」修正草案部分,是在提高法律规范强度,增加对违法舞弊人员的究责机制,增订对国家考试违法舞弊人员加重刑度及考选部求偿权规定。另修正「公务人员考试法」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相关规定,俾得以对相关人员予以撤销原处分并重启考试程序。

考试院说明,除第二类的考选部组织法修正案,预定于3月初完成院内审查作业,并依修法进程尽速函请立法院审议,其余法案都已函送立法院审查。未来在第7会期开议后,将积极协调立法院优先排案审议,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务的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