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曾写「就不多说了」 这法官又写「尽洪荒之力审」

▲「穷尽洪荒之力审酌」。(图/翻摄司法部裁判书查询系统,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地院民庭法官詹骏鸿去年在判决书中使用流行用语,写出「穷尽洪荒之力审酌,尚无法改变上述认定,乃不一一审酌。」的句子,引起司法界热议。有的人认为他推动「判决书白话文运动」是好事情,但也有人认为是夸张行径直指判决书应把审酌内容具体列出,而不是用不正式的方式带过。

詹骏鸿曾在2012年因弄错法条,害被告以为案子可以易科罚金而撤回上诉,导致被告只能用「扫地900小时」来抵坐牢5个月。后来詹骏鸿也因此被司法院评鉴委员会建议记过2次,最终被记警告处分

詹骏鸿在去年11月30日对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向5名住户提告的「拆屋还地案」判决书最后段落写道,「本案事证太多,两造其余主张与攻击防御方法,经穷尽洪荒之力审酌,尚无法改变上述认定,乃不一一审酌。」

▼「洪荒之力」被傅园慧在奥运上说出。

其中「洪荒之力」是奥运游泳选手傅园慧在里约奥运得知成绩比想像中还好,激动下引用电视剧《花千骨》中毁天灭地的力量,所大喊的,「我没有保留,我已经,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了!」

判决书中出现「洪荒之力」令许多司法界的人士惊讶,有的人认为活泼有趣,无伤大雅,还有点推动「判决书白话文运动」的意思,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人认为太不庄重,且后段的「乃不一一审酌」也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更有人提起他先前曾在判决书中用过的,「本件与上述认定有关证据及主张,都斟酌过了,其他的纵使加以采纳也不会影响上述认定,就不多说了。」指他应该具体列出审酌内容,不是以非正式的用语来省略,或是使用「就不多说了」之类的话来跳过。

▼「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