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书贴文写「Dic cong me」同乡人气炸怒告!法官请翻译这样判

她脸书贴文写「Dic cong me」,同乡人气炸怒告!法官请翻译这样判。(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越南籍黄姓女子,因不满同乡阮姓女子说她当小三、偷钱等,在脸书上贴出阮女照片并写下「Dic cong me」,法官找来越南翻译,发现该句意为「X妳娘」,一审法官依公然侮辱处黄女拘役20日;黄女不服上诉,二审不但没减刑,反而重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

据判决书指出,越南籍黄姓女子(44岁)因故不满同乡阮姓女子,于今年1月28日上午11时26分许,在脸书张贴阮女脸部照片,并以「Dic cong me」之侮辱言词辱骂阮女。

法庭审理时,黄女坦承犯行,但矢口否认有何公然侮辱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犯意,辩称该言词意为「X妳娘,我忍妳很久了」,并非骂阮女,而是口头禅,因受不了先前被她恐吓,还被说当小三、偷钱。

法官找来越南籍人士翻译鉴定,该贴文之言词为越南文,其中「Dic cong me」虽是拼写错误,但一般越南人都看得懂,正确拼法是「Đụ con mẹ」,意为「X妳娘」,因此法官不采信黄女曾证称该言词意为「我让妳回家吃妈妈的饭」的说词。

一审法官依犯公然侮辱罪,判处黄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黄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审酌黄女不思以理性方式解决纷争,贸然在社群网站上张贴阮女脸部照片而非法利用个人资料,并以不堪言语辱骂她,缺乏尊重他人隐私之观念,损及其人格及名誉,情绪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不佳,实有不该,依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非公务机关未于搜集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