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遇卖家不出货 妹子怒告诈欺:「在乎的不是钱」法官这样判

网购遇卖家不出货,妹子怒告诈欺:「在乎的不是钱」,法官这样判。(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经营网路商城的杨姓女子,2021年11月以「身体不适」等理由多次延迟出货,遭李姓买家怒告诈欺,杨女事后虽提议「免单」作为补偿,但李女称「不在乎钱、只在乎信用」坚持提告。法官认为该案单纯仅是民事买卖纠纷,与刑法诈欺取财罪之构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杨女无罪。

据判决书指出,李姓女子在杨女经营的网路商城,购买2个枕头、2个梳子,共计1512元,扣除购物金224元后,于同年11月汇款1288元,但杨女却迟迟未出货,遭李女报警提告诈欺取财。

杨女到案后坚决否认犯行,辩称:自己有出货,是宅配到超商,但李女没有取货,因此被退回,并有表示过要退款给李女,甚至提出商品一样寄出且退款,但对方不接受。

法庭审理时,李女证称,自己过去多次在该网站购物,之前都很顺利,但此次下单并汇款后,网站没有依约定时间出货,因此主动询问卖家,而卖家则回复「双11的货乱、生病不舒服」等等,并保证到货时间,但她还是没收到,所以才选择报警;「我在乎的不是价钱,我在乎的是信用」,虽然后来有收到超商取货的简讯,但不知对方会寄什么东西,因此不敢收。

法官调查,该商城网站固然有出现出货状态与实际状况不符、错误之情况,但杨女对出货延迟、出货状态有误等情况,并非完全置之不理,事后也随即发货,并表示意愿免费提供延迟之商品,堪认杨女应无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之诈欺犯意。

法官认为全案单纯仅是民事之买卖纠纷,与刑法诈欺取财罪之构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杨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