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传遭俏江南买家告欺诈 怒反击「不诚信的是他们」
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10年婚姻近来传亮红灯,上月因汪小菲在微博失言,引来大S怒回正准备办理离婚,汪小菲发文灭火后,便对婚变传闻不再回应。昨(6日)港媒报导,汪小菲遭俏江南餐厅股份的买家怒告夸大餐厅的财务状况,涉及疏忽、欺诈及违反诚信,要求偿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早年张兰因出售俏江南股份被告,2015年2月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 与 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取得高等法院禁制令,要求张兰需自行申报所有价值超过50万港币的资产,但张兰没有申报任何艺术品,并表示名下没有价值超过50万港币的艺术品,两年前张兰因藐视法庭被判恐监禁1年,但当时汪小菲表示会上诉,今年初上诉庭颁布判词,表示因张兰没有合理解释为何没在原审时就提交新证据,且提出新证据不足,故驳回上诉许可。
未料,最近身陷婚变风暴的汪小菲也卷入官司,据《东网》报导,原告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质疑汪小菲因有意促成俏江南股份的交易,向他们买家提供财务状况文件时是不准确的资料,夸大了俏江南的价值。
汪小菲发声明澄清遭俏江南股份买家控告为不实消息。(图/中时资料照片)
报导指出,在2012年到2013年之间卖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俏江南财务状况等文件,原告最后花了2.86亿美元(约80亿台币)购进股份,其中至少约3600万美元(约10亿台币)是直接存入被告银行户头,又因原告后来发现当年被告所提供资讯不实,认为汪小菲涉及疏忽、欺诈及违反诚信,要求汪退回不当得利,并另外赔偿相关损失。
对此,汪小菲则委托律师发声明澄清,表示CVC Capital Partners(下称CVC)和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下称LDV公司)收购俏江南一事,和汪小菲完全无关联,并称当时是CVC主动游说俏江南出让股份,期间还是CVC屡有缺乏诚信行为而终止谈判,且CVC曾对俏江南进行一年多财务调查,并对结果相当清楚及满意。
CVC当时完成调查后,指出对俏江南管理团队印象深刻,是在中国遇见的最佳本地团队,「我们认为他们十分可靠,因为他们在整个尽职调查过程中,就企业所面对的挑战及困难都对我们十分坦白」,可见CVC对俏江南集团财务和营运状况完全清楚。
另外,LDV公司收购俏江南后成为集团最大股东,由其完全掌控经营,「但由于其后大环境变化及禁奢等政策,以及主事者非餐饮专业,导致经营不善,其结果自应由后续大股东自行负责」;而LDV公司对俏江南、张兰提出的诈欺及违约一事,已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认定为子虚乌有,一切都是不实陈述,最后强调不诚信者是LDV公司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