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是让你这样玩的」男滥诉告法官遭罚6万

桃园市1名男子认为法官「往法裁定」,向桃园地方法院提告,不过法官发现男子滥诉并非首次,裁罚6万元。(赖佑维摄)

桃园地方法院1名法官在裁判白话写上「给原告一个教训,让原告知道,法院不是让你这样玩的。」(撷自司法院法学资料检索系统

桃园市1名男子认为法官「往法裁定」,向桃园地方法院提告,不过法院发现,是男子提告后,逾期未缴裁判费。而且法院发现男子不补正又告法官的行为并非首次,给予从重裁罚6万,还在裁判书白话写上「给原告一个教训,让原告知道,法院不是让你这样玩的。」

男子主张法官「往法裁定」(原文如此),并对法官提出损害赔偿告诉。不过法官发现,被告主张的案件写错,他透过法学资料检索系统查询,是另外一件纠纷,不过该男子提告后,并未补缴裁判费,因此法院裁定驳回该件。

法官认为,原告提起诉讼,应缴纳裁判费,是起诉必备的程式,如果没有,就是起诉不合法。但法官发现,男子「这种不补正又告法官的行径,早就不是第一次」。

法官举例,男子曾经向警方提告,并在「请求被告发还告诉人依规定拾得遗失物,原告均依规定送交警署辖下机关」。法官发现后,提醒男子要具体表明物品名称等,男子仅具状陈报「拾得物品众多,无法一一赘述」。

法官也发现,包含警政署、桃园市警察局、桃园警分局中坜警分局、芦竹警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分队长都曾被男子告过损害赔偿或者损害返还所有物赔偿,不过却未缴纳裁判费等原因被驳回。

法官白话的在裁判书写到,男子逾期不补正的行为,法院还必须下裁定驳回原告之诉,印制相关文件所耗费的纸张、送达文书花费邮资,都还是小事司法人员因而陷入穷忙,没能把宝贵时间精神劳力用在真正需要使用诉讼程序伸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人身上,才是原告的滥诉所造成最严重的浪费

法官审理后,依民事诉讼法第249 条第3 项规定,从重裁罚6万元的罚锾。法官最后还怒写「给原告一个教训,让原告知道,法院不是让你这样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