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通过建筑师证书规费法制化 每案收费标准维持1500元

内政部徐国勇 。(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为落实收费法制化,内政部25日部务会报通过「建筑师证书开业证书收费标准草案,将建筑师证书及建筑师开业证书规费,从行政规则提升至法规命令,以符合法制精神。此外,新订收费标准并未改变现行收费金额,每案仍维持1500元,不会对建筑师造成影响

内政部表示,依「建筑师法」领有建筑师证书,且具有2年以上建筑工程经验者,可再申请发给开业证书,并于开业证书6年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申请换发。另依《建筑师法施行细则规定,得因证书遗失、损坏申请补发、换领。

由于现行各项证书请换领每案收取1500元,仅以行政规则规范,为落实规费收费法制化,新订标准依据「建筑师法」及「规费法」规定,参酌申办此类业务的行政人员作业邮资影印水电设备成本,订定建筑师证书(请领、补发或换领)及建筑师开业证书(申请发给、补发或换领)规费,每案1500元,并未改变现行收费金额,不会对目前全国8058位具有建筑师资格,以及4,462位已办理开业登记的建筑师造成影响。

内政部指出,「建筑师证书及开业证书收费标准」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