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土地标租租金标准 未来国家建设「免筹编经费征收土地」

内政部土地标租租金标准。图为淡海新市镇。(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为有效活化新市镇公有土地利用整体建设,内政部20日部务会报通过修正办法调整新市镇公有土地的租金标准,以符合市场行情,提高投资者标租意愿,让土地出租与出售并重,有助于未来国家重大建设需用土地时,政府不需再筹编经费征收土地,可节省公帑并使经营多元化

内政部表示,现行新市镇公有土地标租租金及地上权权利金,以开发成本计算金额较高,不符合出租市场行情,致目前新市镇土地以标售为主。

配合新市镇开发政策,达到土地出租与出售并重目标,内政部参酌历年来新市镇土地标租的实务经验,以及其他公有土地标租的规定,于20日部务会报通过「新市镇土地标售标租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弹性合理计算土地租金,以贴近市场行情,加速招商引资

这次修法,在土地年租金部分,将原本不得低于新市镇开发总成本所估定地价之一定比率,修正为不动产估价师所估定土地市价1‰至5‰计算;另外在地上权权利金部分,原本不得低于新市镇开发总成本所估定地价30%,修正为不得低于不动产估价师所估定土地市价的30%。

内政部以高雄新市镇第一期产业专用区为例,土地年租金从修正前的1亿529万元,修正后调降为502万元至2513万元间,合理计算,提高有意投资购地开发业者租地投资意愿。

此外,这次也配合行政机关土地标售、标租公告电子化作业,新增标售、标租土地公告事项,一并刊登机关网站及政府公报,以方便投资者上网了解投标内容

内政部指出,「新市镇土地标售标租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施行,以促使新市镇公有土地顺利标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达到招商引资,带动周边发展,此外,国家保有土地产权,将有助未来发展及都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