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国土署:近期与地方政府研商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提供
跨党派立委与民团召开记者会主张修正住宅法,根据可负担能力来订定分级租金,国土管理署今天回应,正积极研拟社会住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至于是否以财产计算可负担能力,将于近期与地方政府研商。
都市改革组织、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崔妈妈基金会今邀请立委林月琴、林忆君、罗智强共同召开跨党派记者会。主张修正《住宅法》落实「依可负担能力订定分级租金,纳入财产计算」,并将「租金调整」机制入法,明定社宅租金调整应以办法或自治法规定之。
国土署说明,目前规划依经济能力合理收费方式,强化社会住宅对弱势家庭的照顾,除预计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采中古屋市场租金以租金优惠折数计算外,亦规划依不同所得之经济能力分级计算租金,期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级制度,并符合国际公认的可负担衡量指标,不致造成租金过高。
有关民团及立法委员所提社会住宅租金纳入「以财产计算可负担能力」之建议,国土署表示,因本方式涉及各主办机关之执行层面,后续仍须与各地方政府沟通,俟取得一致共识后,再行评估是否纳入分级收费原则进行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