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署:规划「社宅租金」 按经济能力分级计算

▲国土署表示,规划依经济能力分级计算租金。图为台北市瑞光社会住宅。(图/记者袁茵摄)

文/中央社

民间团体8日主张,社宅应依收入能力订定分级租金。国土署表示,规划依不同所得的经济能力分级计算租金,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级制度;以财产计算可负担能力部分,会再与地方政府讨论。

OURs都市改革组织、社会住宅推动联盟、崔妈妈基金会等民间团体及朝野立委8日举行记者会,要求内政部应依住宅法规定,落实依收入能力订定分级租金,以及社宅租金调整应以办法或自治法规定。

▲国土署提到,将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级制度。(图/记者谢婷婷摄)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透过新闻稿表示,目前规划依经济能力合理收费方式,强化社宅对弱势家庭的照顾,除预计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采中古屋市场租金以租金优惠折数计算外,也规划依不同所得的经济能力分级计算租金,盼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级制度,并符合国际公认的可负担衡量指标,不致造成租金过高。

国土署说,民团建议社宅租金纳入「以财产计算可负担能力」,因涉及各主办机关的执行层面,后续仍须与各地方政府沟通,待取得一致共识后,再行评估是否纳入分级收费原则,进行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