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级 拚年底前上路

官员指出,为减轻居住负担,将由卫福部与内政部以弱势承租者可负担的租金原则与方向,拟定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

该原则订出后,将会是各地方政府的「天花板」,各地方可以依照相关标准再减收,但不可多收。

目前营运中的社宅,租金已考量承租人负担能力,与周边租金行情相较大致在8折以下,内政部营建署表示,其中一房型租金普遍不超过新台币1万元,三房型租金双北地区约在2万元至3.7万元间,双北以外地区约在2万元以内。

据悉,卫福部和内政部拟将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租金上限合并为经济弱势户租金上限,且除现行一般户、社会弱势户和经济弱势户三种级别,会再就三类中的弱势程度再细分,例如经济弱势户,可能有分中等弱势和最弱势。

依先前构想,中央主管机关兴办的社宅,一般户租金原则上不逾市场租金8折、社会弱势户不逾7折、经济弱势户不逾5折,官员指出,在卫福部就各种弱势型态细分后,租金有可能低到3折,目前内政部和卫福部正在最后确认。

至于地方主管机关兴办的社宅,内政部强调,应斟酌承租者负担能力及整体财务规划,且不得超过中央订出来的市场租金订定分级收费标准,也就是两部会拟定出的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将是「天花板」。

官员表示,依目前标准,逾9成社宅家户符合合理负担范围,即租金低于家庭所得的3成,但考量社宅所在地不同、租户弱势情况也有异,订出更明确的分级收费指标,有助地方政府参考,但地方收费相较所订标准只能低不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