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租土地图利军友社? 国防部:租金符合规定
台联立法院党团17日召开记者会,直指中华民国军友社之国军英雄馆、军人服务站长期侵占国有地与民地,还当二房东出租建物牟取暴利,而国防部则低价贱租土地,有图利之嫌。对此,国防部发言人罗绍和少将表示,台北、台中及高雄国军英雄馆由国防部提供土地,建物为军友社出资兴建,产权仍维持国有,也无低价承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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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赖振昌今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军友社总计21个国军英雄馆及军人服务站,其中台北服务站侵占民地数十年,约定于反攻大陆后归还土地,而屏东军友社甚至将建物出租当起二房东;另外,花莲、台东、澎湖、金门等服务站和英雄馆也都有争议,要求军友社出示租赁契约及缴交租金证明,否则应立即归还。
台联干事长周倪安则说,国防部将台北国军英雄馆租给军友社,每坪月租金只有166元,台中每坪每月38元,高雄每坪53元;其中,台北国军英雄馆位于黄金地带,竟以市价不到一成的租金贱租,还把一楼转租超商当起二房东。
对此,罗绍和回应,台北、台中及高雄国军英雄馆由国防部提供土地,建物为军友社出资兴建,产权仍维持国有,而英雄馆提供官兵、军眷、荣民(眷)及与国防事务有关人员住宿使用,属非以营利为目的、供特定对象住宿之场所。
罗绍和说,这三处国军英雄馆房地委由军友社经营,符合行政院「国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调整方案」规定,以公益团体作事业目的使用者,依租金60%计收租金,每年三馆总计缴交租金总额为1,651万余元,并无低价承租情形。
他也说,军友社依「人民团体法」规定登记为公益性社团法人,属社会团体性质,受内政部指导管辖,而依该社组织章程规定,举凡中华民国政府之机关、学校、公益团体、公、私营企业与厂矿、志愿敬军、劳军为军人服务及促进军民合作单位,均得参加该社,并无任何政党色彩,其理、监事之产生,均依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