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借地天后宫60年 妈祖庙:说好「反攻大陆」就还

台东妈祖庙「天后宫」早期是政经文化中心。(图/翻摄自台东天后宫官网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国防部60多年前向台东天后宫借地房舍,承诺「反攻大陆」后即归还。天后宫认为目前台湾已「商业」反攻大陆,希望要回房舍,提起诉讼,但军方认为尚未军事反攻大陆。军方律师19日表示,就算真的反攻大陆了,庙方也丧失请求权,况且,现在对大陆至今还没有治权。

民国40年代,台东妈祖庙「天后宫」不仅是信仰中心,也是政经、文化最热闹之处,当时国防部向天后宫借用房舍,作为野战医院和安置军眷之所。国防部和天后宫签下合约白纸黑字写道,因联勤台东军眷服务中心需要,续租天后宫后方房舍;合约第2条则说,将来「反攻大陆」成功,军方不需要继续使用时,所有地上建物无条件赠送天后宫。

日前,联勤告知要拆除闲置厅舍,天后宫管理委员会希望军方履行当年承诺,将厅舍还给天后宫,向台东地方法院提起诉讼。18日开庭时天后宫强调,台湾和大陆已经改变对立状况,现在ECFA签订且企业界早已到大陆,台湾可说「商业」反攻大陆了,因此军方必须履行承诺,将房舍交还「妈祖」。

国防部委托律师吴汉成19日表示,双方的确签下合约,也写明「反攻大陆或是不继续使用时」房舍送给天后宫;但是,合约第3条清楚写着,合约时效自民国39年元月至68年12月31日止。他强调,根据民法规定,合约已超过15年有效期限,此后双方未再续约。吴汉成说,庙方提出的「商业」反攻大陆,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所谓「反攻大陆」应该是实质的治理权,例如中华民国可以任命大陆官员,能完全掌握大陆的治理权,才能算是「反攻大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