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攻大陆再还地」 天后宫逆转胜:已经文攻商业攻了

天后宫军方签订的合约。(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等到反攻大陆就归还土地和赠送地上建物。」国防部民国46年与台东天后宫签订合约,没想到事后却来函告知要拆除;对此,庙方提出诉讼、要求履约,终于在二审逆转胜。不过,外界都很好奇合约内容的「反攻条款」,庙方表示,这种条件跟「登陆月球一样」,但戒严时期谁敢有意见

联勤司令部(现改名军备局)民国46年向天后宫商借后方土地,于仁爱街和光明交叉口军眷服务中心,作为医院和安置伤兵用途,并承诺「反攻大陆」后将地上物送还当庙产。庙方回忆,国府迁台把很多伤兵送来台东,当时军人就在庙前广场工寮居住,还是他们在旁盖了18间房屋才「请走」这群人。

▼许多伤兵曾在空地搭建工寮,就地居住。

不过,「反攻大陆」的约定到了民国68年却停止、不再续约;因此,一审法院曾以契约到期超过15年,失去请求时效,判国防部胜诉。天后宫则反驳,到了民国80几年都持续争取续约、索讨房舍,一直到103年也向法院诉请军方履行义务。于是契约终止的日期成为诉讼关键

法官认为,国防部承认民国96年才让建物闲置,依民法赠与请求权15年消灭时效,天后宫仍在时效期限内,而且「反攻大陆」也很难确定发生,无法作为期限停止的条件,改判庙方胜诉。双方也在21日点交还屋。

许多人都问为何要签这种内容,天后宫表示,当初是戒严时期「不理你都可以」,对于契约内容不敢有太多意见,但「这就像美国登陆月球再还你一样,属于无限空间」,而且反攻「有很多步」,还要到哪个阶段?「现在文攻商业攻都有,算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