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西湖里民反对高楼 都发局称兼顾都市发展环境品质

地方中心台南报导

南市中西区西湖里长22日上午率民众永华市府陈情,反对位于民权路四段的大楼开发案件,都发局表示,该案按照都市计划规定申请容积提升及容积移转,并申请开放空间奖励容积,经都市设计审议及相关建管程序严格把关,应能兼顾都市发展与都市环境品质

台南市自98年底起,市政府条件放宽都市重点发展地区容积率,容许都市发展重点地区,透过奖励、回馈及都市设计审议机制,提高其可发展容积,期能促进都市发展,创造优美天际线,并带动市区的再发展。

98年12月7日「变更台南市中西区都市计划(细部计划)通盘检讨案」的「鼓励大面积基地开发」规定,究其规划原意系鼓励大面积基地申请开发以带动都市发展,而为降低申请开发基地造成之环境影响,市府已另订定「台南市都市设计审议原则」,其中的「容积率放宽基地都市设计审议原则篇」即针对此类案件要求尽量退缩建筑、开放地面法定空地公众休憩使用、庭园景观绿美化等,并经由都市设计审议机制,以求都市发展及都市环境品质之双赢

都发局表示,位于中西区西湖里民权路四段上的大楼开发案件,历经2次专案小组会议及2次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会中均有邀集当地人士研提意见;此外,考量都市景观及附近居民的居住品质,要求其与邻地距离至少需退缩4公尺以上,并要求其调整量体配置,将原本一栋长度约92公尺的15层建筑,修正为前栋20层、后栋10层之量体,降低后栋之楼高以减少对东侧邻房通风日照物理环境影响,且前后栋之柱心距离约为8公尺,将有利通风、采光及人行动线之通行。另地面层市府亦要求开发单位留设宽大开放空间,方便东侧整排邻地之后院进出。

目前该案已依法取得建造执照,附近居民担心事项多为身家财产遭受损害等结构安全问题,都发局表示,此类问题将转知开发单位于开发过程中须特别注意开挖等施工安全问题,避免造成邻损,民众如有相关建筑争议事件之疑问,亦可直接向工务局建筑管理单位洽询。

都发局表示,此类案件开发过程衍生之各方意见,市府已针对「鼓励大面积基地开发」执行方式与审议原则逐步办理检讨,有关各方针对「鼓励大面积基地开发」所提之相关建议,亦将纳入下次都市计划通盘检讨参酌考量,以创造本市都市环境之发展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