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地主陈沼涛子女争产 兄姊告赢幺弟
台北市大地主、财团法人陈沼涛文教基金会创办人陈沼涛过世后爆发疑产纷争,6名子女指控老幺陈世锦独占内湖区房屋,提告索回。台北地院判决,陈世锦应将房屋所有权、租金按比例分配给6名兄姊;全案可上诉。
陈沼涛育有3个儿子、4个女儿,96年过世后留下多笔土地与财产,估计每个儿子分得新台币5亿多元、女儿各分得1亿多元。不过,陈世锦6名兄姐指控他拿走印章、身分证等,将不动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领走上千万元保险金,但检方调查后不起诉。
6人再提民事诉讼,主张当初父亲在内湖区堤顶大道土地上兴建房屋,并租给旅馆业者,现在房屋登记为幺弟名下,但他们都拥有继承权,幺弟应将该笔土地与房屋所有权、房租平均分配。陈世锦则主张,他因跟父亲同住,父亲生前自行出资兴建房屋,将房屋登记在他名下,他自然拥有房屋所有权。
法官认为,陈沼涛出资兴建房屋再指示陈世锦代表陈家登记为起造人,并不代表兴建完成后由陈世锦单独取得,判决他应按照土地继承比例,将部分建物所有权、租金移转给6位兄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