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偷汉子 夫刺死熟客判刑13年6月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苗栗县林姓男子只身在外工作,怀疑经营槟榔摊的妻子朱姓男客人偷情,找朱男兴师问罪时发生冲突,愤而持水果刀刺死朱男,最高法院驳回林男上诉,维持二审13年6月有期徒刑,判决定谳。

判决书指出,30岁林姓男子和妻子同在苗栗经营槟榔摊,在妻子要求下外出打工赚钱,林男怀疑妻子与朱姓男客人有暧昧关系,去年12月间,刻意提早回家突击检查,见妻子很晚才开门,卧房内还有烟灰缸,认为事有蹊跷,经调阅家中监视器画面发现,一名疑似朱男的人从后门溜走,林男认为妻子刻意掩护,气得拿球棒找朱男兴师问罪。

朱男否认与林妻奸情,林男愤而持球棒痛打对方腹部,并拿起水果刀朝朱心脏猛刺,朱男因大量失血毙命,林姓男子行凶后后悔莫及,随即报警并叫救护车急救。法院审理时,林男坦承杀了朱男,但辩称非故意,而是与朱男起口角扭打后,朱男要反抗,他趁势吓吓对方,未料将其刺死。法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林姓男子有期徒刑16年。

法院二审认定罪证明确,但林男只身在外工作,因怀疑死者与妻子有染,一时愤恨难平,受刺激才会铸下大错,而非预谋杀人动机改判13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审理,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