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疑妻外遇 跑岳母家纵火遭判5年徒刑

屏东郑姓男子怀疑妻子另结新欢,跑到岳母家纵火,一审郑男6年,二审认定郑男犯行重大,不宜轻纵,考量双方和解,改判5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屏东郑姓男子2018年怀疑韩姓妻子另结新欢,跑到岳母家纵火,所幸火势即时遭扑灭、没有酿成死伤。一审认定郑男故意放火判6年,二审时岳母不但与郑男和解还帮其求情,但高雄分院认定郑男犯行重大,不宜轻纵,考量双方和解,改判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怀疑韩姓妻子外遇又避不见面,2018年12月16日凌晨骑机车枋寮的岳母、詹姓妇人家,从西侧小道步行潜入1楼车库,再用打火机点燃纸张纵火后逃离现场。当时,车库内囤放不少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还波及神明厅、厨房以及隔壁空屋

詹妇发现自家车库起火后立刻报案消防局获报立刻派人前往抢救,所幸火势迅速被控制,无人伤亡,但车库屋顶因为大火已烧出一个大洞,几乎塌陷,连遮雨棚无法使用,邻居也遭受轻微波及。案经韩女等人报案,枋寮分局依公共危险罪嫌,将郑男移送屏东地检署侦办起诉。

一审时,郑男辩称妻子外遇被他逮个正着,又不承认出轨,一气之下才会放火「警告」妻子,强调自己没有想要烧毁岳母家的意思。但法官认为,郑男将点燃的纸张放在木柜上,就是希望大火烧起来,若没顺利窜火,就达不到「警告」目的。见火势蔓延,郑男没有扑灭,反倒快步逃离现场,此为故意放火事实,判其6年。

郑男不服上诉,岳母等人还替他向法官求情,表示希望从轻量刑。法官认为,郑男只因与妻子争吵就故意纵火,犯罪情节仍重,考量双方已和解,岳母等家人帮他求情,改判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