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保母夫妻虐打5岁童成残 判重刑

宜兰县一对无良夫妻联手虐童,宜兰地方法院法官30日审结,分别重判保母9年(曾女)及8年(许男)刑期,全案可上诉。图为宜兰地方法院外观。(李忠一摄)

没有保母证照的曾姓女子,每个月向家长收取2万多元的保母费,却伙同许姓丈夫联手虐童,短短1个月就将女童折磨成重度身心障碍患者,宜兰地方法院30日以夫妻手段残忍等情,将无良保母曾女及其许姓丈夫,依重伤害罪分别重判有期徒刑9年、8年。本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6岁曾女及27岁的许姓丈夫,今年2月1日受许姓女子之托,全日照顾年仅5岁的苏姓女童,但夫妻见女童年幼可欺,从受托当日起至3月5日短短1个多月时间内,除多次用「不求人」抓痒棒,殴打女童的身体,还用力拗折女童双手,大声命令女童趴在地上舔拭秽物,还要女童做出快速上跳的动作,并且长时间让女童挨饿。

这对无良夫妻还经常以通讯软体商讨如何虐待女童,在不给女童吃饭部分,曾女就曾向先生表示「孩子就瘦小了,不能让她在吃米估(面龟)」,许男回称「我今天都不给他吃饭了」。另曾女传女童脸贴地板的照片表示「我叫她把尿舔干净」,还说女童「半夜不睡觉在学猫滚跟爬」、「气死我」、「要怎电他伤脑筋」。

年仅5岁的苏姓女童,不堪凌虐想要挣扎逃脱,曾女竟按住她的双脚膝盖,再由许男出手殴打,在短短1个月内,女童体重从18公斤迅速降为16公斤。3月5日深夜11点多,许男徒手重殴女童头部,导致女童当场口吐白沫,倒地不醒,女童急救后出现水脑症及意识改变等严重伤害。

合议庭指出,曾女、许男夫妻也育有5岁女儿,本应有教养同年龄孩童能力,却仅因女童难以管教而对女童凌虐且手段残忍,导致女童受有重大难治的重伤害,应严加非难。且事后曾女还以通讯软体指示许男串供,毫无悔意,依妨害幼童发育致重伤害罪判刑9年;许男则因有悔意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