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活虐死女童 狠母情夫二审重判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各有婚姻黄女宗男发生婚外情进而同居,2人不但在未满2岁女儿前嘿咻,还以各种等方式凌虐女童致死;台湾高等法院认为2人泯灭人性,加重判处黄女12年徒刑、宗男14年徒刑。

判决指出,黄女于98年2月间网路上结识宗男后,2人不但在旅社宾馆同居,还在黄女不到2岁的女儿面前多次行房。2人因女童不吃饭或吃太慢等原因,竟呼女童巴掌烟头身体,宗男甚至将女童手指浸入滚烫热水,导致表皮剥脱、烧伤糜烂。

去年3月间,宗男又因女童哭闹而重甩女童耳光,使女童头部及身体急遽跌摔而脸颊鼻孔出血;女童因此出现食欲不振、嗜睡等状况。黄女发现叫不醒女童,竟又与宗男又以烟头持续烧烫女童大腿内侧,想烫醒女童,最后女童因头部伤重不治。

法院一审判黄女10年2月徒刑、宗男12年2月;高院认为2人泯灭人性,使女童来不及长大体验生命的美好,依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加重2人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