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运将狠砍雇主母女41刀! 二审无期更一审改判死刑

▲蔡永清砍杀母女41刀。(图/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货柜车司机蔡永清去年(2014)9月因为和余姓女雇主有财务纠纷,竟持刀闯入对方住处纵火,连同余妇女儿狠砍41刀杀害,遭求处死刑,一二审法官认为他「有一丝丝悔意,因此判无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天(21日)更一审,认为他罪刑重大,杀死少女恶性极重,连同杀死余妇的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死刑。

▼当时的案发现场

判决书指出,蔡永清和余姓雇主成为男女朋友后,却因为房屋收益发生纠纷,去年9月14日带着水果刀和打火机闯进对方住处纵火,余妇惊醒后两人大吵,他竟狂砍对方25刀,此时余妇女儿下楼查看,来不急逃也被砍16刀死亡,一二审法官认为,虽然手段凶残,但国中毕业的他有一丝丝悔意,没有必要处以极刑,因此都判决无期徒刑。

但是高雄高分院今天认为,「蔡永清杀害19岁少女,恶性重大,如果只判无期徒刑,不符合罪刑相当原则,而且没有教化可能,应该与社会永久隔离,因此改判死刑,而杀害余妇部分则判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死刑,并且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以上诉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