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有悔意!狠砍雇主母女41刀 高雄运将今暂逃死刑

▲蔡永清遭逮画面。(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货柜车司机蔡永清2014年9月因余姓女雇主有财务纠纷,竟持刀闯入对方住处纵火,连同余妇女儿狠砍41刀杀害,遭求处死刑,去年(2015)12月更一审判死刑,不过最高法院今天(6日)考量其有悔意,判处杀害女友部分,维持无期徒刑定谳,而杀害余妇女儿的部分,则再发回更审。

▼当时的案发现场

蔡永清和余姓雇主成为男女朋友后,却因房屋收益发生纠纷,2014年9月带着水果刀和打火机闯进对方住处纵火,并砍杀余妇41刀,撞见余妇女儿又补了16刀,两人都被砍死,当时一二审法官认为,虽然手段凶残,但国中毕业的他有一丝丝悔意,故判无期,不过高分院更一审认为,杀害19岁少女恶性重大,没有教化可能,因此判死,和杀害余妇部分,合并执行死刑。

不过全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判处蔡永清杀害余妇的部分,维持无期徒刑定谳;杀害余妇女儿,则认为高分院没有考量到刑法第57条的量刑条款,因此将死刑部分发回更审,等于暂时逃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