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嫂托照顾7月大幼婴却撞头死亡 弟弟夫妻逆转无罪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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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智能障碍余姓男子及余姓女子,因哥哥要照顾妻子,受对方之托照顾哥哥未满7个月的幼子,但男婴头部不慎踫撞又因感冒引发肺炎死亡;一审余男余女各判无罪及6月,二审认定2人智能状况无法照顾幼童,都判无罪确定。

检方起诉指控,2015年11月2日上午,余女因认自己需工作无法同时照顾哥哥的幼子,将其交付与无照顾婴幼儿能力之余男,但他在住处碰撞余的头部,致其因头部外伤肺泡肺炎致颅内出血,及中枢神经休克死亡。

高院佐以医院鉴定报告,认为余女的判断能力未如一般人之周全,她有轻度智能发展迟缓之情形,认知能力及判断能力较之常人均有缺损,她将男婴托付给余男照顾,缺乏预见发生危险风险之能力,无从令她负过失致死责任

高院指示,余男缺乏判断未满7个月婴儿感冒严重之程度进而带其就医之能力,且无证据证明他以何方式导致男婴头部遭到撞击,将余男及余女都判决无罪,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