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母女41刀!他狱中上吊获救 最高院认「一丝悔意」无期定谳

▲蔡永清狠杀老板娘母女41刀还纵火,获判无期徒刑定谳。(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货柜车司机蔡永清2014年9月因余姓女雇主有财务纠纷,竟持刀闯入对方住处纵火,为了灭口还连同被害人女儿,狠砍41刀杀害,遭检方处死刑最高法院16日审结,认为蔡男曾在狱中上吊自杀未遂,足见仍有「一丝悔意」,判处无期徒刑定谳;至于杀害余女部分,最高法院已于今年4月裁定无期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61岁的蔡永清本来是余妇雇用的联结车司机,2人成为男女朋友后,却因房屋收益发生纠纷,蔡男竟于2014年9月带着水果刀和打火机,闯进对方住处纵火,并砍杀余女41刀;由于过程中撞见被害人女儿,为了灭口竟又补了16刀,2人都被活活砍死。

全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一、二审法官认为,蔡男虽然手段凶残,但考辆他仅国中毕业,且仍有一丝丝悔意,故判处无期徒刑;不过,高分院一审则认为,为了灭口杀害年仅19岁的少女恶性重大,没有教化可能,因此判处死刑,并和杀害余妇部分合并执行。

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于今年4月间审结,维持杀害余妇部分的无期徒刑判决,并以高分院未考量刑法第57条的量刑条款为由,将死刑部分发回更审;今年5月5日,被告牢房曾试图上吊轻生,因此高雄高分院更二审认定,蔡男对犯行有悔意,并于今年10月6日改判无期徒刑。

检方上诉最高法院,全案于16日审结,法官认为蔡男曾试图轻生,加上曾在法庭上表示希望判死,以弥补被害人,足见被告仍有一丝悔意,良心并未完全泯灭,且他就算能获得假释,也已高龄86岁,对社会危害性不高,因此驳回上诉,杀害余妇女儿部分,维持无期徒刑处分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