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母子三尸命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凶手无期徒刑定谳

不满母子3尸案凶嫌逃死,男大生法院外持刀割肚溅血抗议。(陈淑娥摄)

2019年震惊社会的台中母子三尸案,凶手陈宏嘉因怀疑陈姓女友与男客暧昧不清,活活勒死女友后,还将10个月大双胞胎稚子放进洗衣机内闷死,台中地院与台中高分院一、二审都依杀人罪判死刑,日前被最高法院发回,更一审撤销死刑,改判无期徒刑,今(19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陈逃死定谳。

陈宏嘉与陈姓女友生下1对双胞胎男婴,在台中市光复路租屋同居,陈因失业、欠债,经济困顿而同意女友外出工作养家,他在家照顾儿子。女友在八大行业陪酒,陈认为她与男客一同出游、暧昧不清,又不满她未分担照顾小孩,而心生怨怼。

陈女在2019年11月3日上午7时许回家,两人发生争吵,陈情绪失控徒手将女友活活勒死

,陈铸下大错后,思及双胞胎儿子都发展迟缓,生母已遭他杀害,阿嬷患有精神疾病、外婆年事已高,恐无人照顾成长,又担心两子长大会埋怨他杀害生母,或遭指责为杀人犯之子等负面想法。

陈竟在隔天凌晨,狠心将2幼子放入阳台洗衣机的洗衣槽内,再塞满厚重毛毯,盖上洗衣机的盖子,再盖上2件大毯子,过程中小孩哭叫都不予理会,1小时后确认小孩已无动静,才打开洗衣机抱出2名死亡稚子。

一审、二审依成年人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后,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更一审合议庭认为,陈对杀害雉子犯行具有悔意,愿以名下不动产赔偿被害人家属,且经司法心理学会鉴定结果,仍有矫正及在社会可能,认定陈尚未达求其生而不可得程度,改判无期徒刑。

检辩也就更一审结果提出上诉,最高法院认同陈男上诉称自己犯案是因「罹患适应障碍症」,认为本案并非「情节最重大犯罪」,因此维持更一审法院的见解,19日驳回上诉,让陈男逃死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