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犯后无悔意 性侵女助理判4年定谳确定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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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案,历审斥责他虽与女助理和解,却引用和解书的记载、辩称她未传达拒绝之意,暗指对方主动献身,他犯后毫无悔意,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他提上诉后,遭最高法院驳回定谳,豆导须入狱服刑。

钮承泽执导电影《跑马》期间认识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他临时 取消工作会议,改邀剧组到家中聚会,被害人由主管带去他的住处参与聚会。

当晚9点多,宾客及被害人主管都离去,只剩女被害人在场 ,钮靠近她,不顾她反抗并强压沙发上用手指性侵,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将他判刑4年,钮否认犯罪提上诉。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钮与被害人之间通讯软体对话互动不深,看不出有情愫,且被害人曾向友人、主管表达,对钮的行为感到奇怪或困扰情绪;被害人并未向钮表达任何好感的举止,无从认定他有误解对方,进而同意发生性行为的可能。

高院依据证人、验伤及医生等人证述内容,佐以相关书证、物证后,认定钮承泽涉有性侵犯行,将他判刑4年,他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量刑妥适,且钮承泽对枝节性事实争辩,对结果并无影响,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