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蔡豪性侵案入狱 又因伪造本票判4年8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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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蔡豪性侵女员工,今年6月被依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判囚4年10月,他已入狱服刑;他另在10年前伪造5000万元本票,遭高雄高分院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刑4年8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将由检方声请定执行刑,由法院决定蔡豪须关多久。

本案导因台芳公司曾向张姓、林姓男子借款5000万,将屏东的3笔土地设定抵押,张因缺钱但认为土地有价值却缺乏债权凭证,于是在2011年透过人找上立委蔡豪,委托处理土地的抵押权让售。

蔡豪为取得本票债权凭证,向法院声请拍卖抵押物,竟未征得台芳公司之同意,即伪造台芳公司开立的5000万元本票,并向法院声请拍卖本件3笔土地获准,导致3笔土地面临被强制执行。

高雄高分院认定,蔡豪损害台芳公司之权益,妨碍有价证券之有效流通及行使,行为自有可议之处,且他犯后否认犯罪,甚至一再将犯行推卸给他人,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将蔡豪判刑4年8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另蔡豪2016年担任一家公司顾问,他在办公室性侵女员工后,又将她带到汽车旅馆猥亵,历审斥责蔡豪犯后饰词否认犯行、图卸刑责,犯后态度不佳,依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判囚4年10月,今年6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蔡豪因此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