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外配36刀杀前夫、女儿 称「不会后悔」判刑28年定谳

妇人杀死前夫女儿后,浑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图/ETtoday资料翻摄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彰化县印尼籍王姓妇人在2018年底与前夫争执,竟趁前夫、女儿熟睡之际,拿刀狂捅36刀杀死2人。王妇审理期间还多次说「不会后悔,判我死刑就好。」但因王妇受精神疾病长期困扰,一二审均认定妇人受精神疾病所苦,判刑28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定谳。

案发生于2018年12月7日,彰化县溪湖分局凌晨时分突然有一名印尼籍妇人走路前来,声称自己「杀人了」。警方紧急赶到妇人家中,发现妇人前夫吴姓男子与就读国中的女儿,均遭人乱刀杀害。而警方讯问妇人,妇人自首犯案,声称因为与前夫争吵,所以就趁前夫与女儿熟睡时,杀害2人。

警方调查,妇人2002年嫁给大她1岁的吴姓男子,因想寄钱回印尼娘家贴补家用,所以到夫家经营汽车旅馆工作,但她怀疑吴男外遇而经常争吵,两人前后离婚3次,但仍同居。2人虽多次离婚,但关系并未改善,妇人自觉遭夫家看轻,案发前1个月买了把水果刀藏在3楼房间抽屉内,并将帐户提领一空。案发当天晚间与前夫争吵后,持刀睡梦中的前夫胸腹猛刺。

前夫负伤逃逸,妇人追上后,自后方砍杀前夫,总计砍杀19刀。妇人又想到女儿平时难以管教,又想到自己杀夫后,独留女儿一人很孤单,所以决定杀害女儿,让2人一起上路,于是转到女儿房间,持刀往女儿心脏狂捅,总计砍杀17刀,狠心杀死女儿。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审理时,妇人多次在开庭时说「杀掉前夫女儿不会后悔,判我死刑就好」,而她还主张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院调查后,发现妇人虽有持续性忧郁症、非特定的思觉失调类群,但依据相关事证认定妇人案发时的精神状况稳定,具有辨识行为能力,因此一二审法院均将她依照2个家暴杀人罪判刑,其中杀害前夫部分判刑15年、杀害女儿部分判刑20年,合并执行28年、褫夺公权10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