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刃前夫再刺独生女 判刑28年

王女(中)从印尼嫁到台湾17年,已归化国籍,却因语言能力文化适应屡屡受挫,导致思觉失调却未获控制,酿成人伦惨剧。(资料照)

41岁印尼外配王女与彰化吴姓前夫2002年结婚后,3度离婚仍同居,疑似思觉失调后常疑神疑鬼;激烈争吵后,她趁前夫、女儿熟睡时持水果刀刺杀,即使2人痛醒反抗仍遭狠刺致死。彰化地院一审杀人等罪判处应执行28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根据判决书,王女与前夫在工作、女儿教养公婆相处常起争执,让她早萌生杀机。先到大卖场购置水果刀藏在3楼卧房抽屉事发前1天下午,在吴家经营汽车旅馆工作的王女,与同事口角吴男责骂,决意行凶

去年12月7日凌晨,王女满手鲜血自行步入埔心分驻所,向值班台女警自首称「我杀人了!杀了我老公和女儿。」不久被害吴男父亲致电警所报案,指媳妇儿子熟睡持刀砍杀。

王女凌晨下班后,趁吴男就寝熟睡后,持水果刀猛刺胸、腹,见吴男负伤沿走廊冲下2楼求救,竟转而至卧房隔壁女儿房间行凶,朝其胸腹后背猛刺,有2刀直接刺入心脏,直到女儿一动也不动才停手,下楼见到吴男倒卧在吴母怀中失去气息

法官认为,王女手段凶残,杀害吴男、独生女杀意之炽、下手之重,犯后未见悔意恶性重大;审酌其坦承犯行、主动自首,受限语言与文化适应等问题,未获良好控制之精神疾病恶化,致无法转圜的人伦惨剧,故量处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