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后悔!奸杀国中女又性侵女儿 人渣曹添寿被判死
计程车司机曹添寿89年性侵杀害国中女生并弃尸荒野,他隔了10年又因为性侵自己女儿落网,全案才因此侦破;可恶的是,曹男在更二审被判死刑,审理时他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在看守所内没有忏悔」、「这十年内心很平安」等,最高法院30日维持更二审认定,依加重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全案定谳。
▼曹添寿奸杀女学生却完全没有悔意。
民国89年,曹男驾驶着计程车出外寻找犯案对象,在基隆市七堵区搭载1名未满14岁的国中女学生后,称「我载你去玩」,先把女生骗上车,等到她上车后,曹男便将车门上锁,并以胶带捆住被害人的嘴,紧掐被害人颈部,性侵对方后杀人灭口,弃尸偏僻处。
基隆长安街的监视器拍到被害女国中生的最后身影,当时她早上出门补习,晚上搭上曹嫌的计程车,从此和家人天人永隔;女学生后来被发现陈尸路边,口鼻贴上黄色胶带,生前遭到殴打性侵,手段相当凶残。
但被害人尸体当年遭警方发现后,迟迟未能破案,曹添寿因为连续性侵两个女儿,警方透过DNA比对意外发现,他就是10多年前基隆女学生命案的杀人凶手。法院一审时,以强制性交、杀人等罪判处曹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应在刑之执行前入适当处所治疗。
上诉高院后,合议庭审酌曹嫌手段残忍,仅因性侵后担心遭被害人发现,就杀人灭口,断送被害人青春年华,认为他泯灭人性,更夸张的是,曹男完全没有悔意,曾向法官表示「想快点枪毙」,更说,「我在看守所内没有忏悔」、「这十年内心很平安」。
更二审认为曹男为逞兽欲、泯灭人性,犯罪手法凶残,残杀素昧平生的被害人,到案前逍遥法外近10年,又丝毫未见悔改真意,毫无人性可言,审酌再三后,以加重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