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枪决/奸杀国中女 运将曹添寿曾呛:内心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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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国中学生无悔意,运将曹添寿2012年8月死刑定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法务部5日将枪决6名死刑犯,其中计程车司机曹添寿于89年性侵杀害国中女生并弃尸荒野,相隔10年又因为涉嫌性侵自己女儿落网,2012年8月判处死刑定谳。

民国89年间,曹男开计程车出外寻找犯案对象,在基隆市七堵区搭载1名未满14岁的国中女学生,对被害人说「我载你去玩」,把女生骗上车,随即露出狰狞面目,以胶带捆住被害人的嘴,性侵后杀人灭口,弃尸偏僻处。

基隆长安街监视器拍到被害女国中生的最后身影,当时她早上出门补习,晚上搭上曹嫌的计程车,从此和家人天人永隔;女学生后来被发现陈尸路边,口鼻贴黄色胶带,生前遭到殴打性侵。

本案迟未能侦破,后来曹添寿因为涉嫌性侵两个女儿(获不起诉处分),警方透过DNA比对意外发现,他就是10多年前基隆女学生命案的杀人凶手法院一审时以强制性交、杀人等罪判处曹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应在刑之执行前入适当处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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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高院后,合议庭审酌曹嫌手段残忍,仅因性侵后担心遭被害人发现就杀人灭口,断送被害人青春年华,认为他泯灭人性;更夸张的是,曹男完全没有悔意,曾向法官表示「想快点枪毙」,更说,「我在看守所内没有忏悔」、「这10年内心很平安」。

更二审认为曹男为逞兽欲、泯灭人性,犯罪手法凶残,残杀素昧平生的被害人,到案前逍遥法外近10年,又丝毫未见悔改真意,毫无人性可言,以加重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在2012年8月底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专题:法务部0605执行死囚枪决令